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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传递公平信号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21日

  “两会”召开前夕,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递出一个个信息,让人不由得眼前一亮:2005年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以来,在高考考生人数比上年增加135万的情况下,高考违规率下降到万分之三点五,创十余年来最低;未发现一起失密、泄密事件;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现象大幅减少。

  面对“阳光工程”交出的成绩单,欢欣鼓舞之余,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们,纷纷开始关注起“阳光工程”的辐射效应。在他们看来,“阳光工程”引领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理念,理应作用于教育实践的方方面面。感受

  “阳光”凸显教育公平价值取向

  “过去一到高校招生的时候,招生录取的地方总是人山人海;现在信息公开透明了,录取的工作点都变得冷冷清清了。”说起“阳光工程”实施前后,高招现场的一“冷”一“热”,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教育厅厅长张德祥认为,是主导性价值取向在起作用。他说,过去由于信息不够透明,学生和家长都觉得高招很“神秘”,如果不搞点小动作,就怕吃亏;现在高招的过程和信息都公开了,自然就不觉得神秘了。“这种公开、公正传达的是一种趋向教育公平的信息。”张德祥代表如是说。

  在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校长潘云鹤看来,实施“阳光工程”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只要招进一个降分数的学生,对其他考生就是不公平的。”潘云鹤代表说,“阳光工程”的核心内涵,就应该是给予每个受教育者均等的受教育机会,这种公平的教育取向绝不仅仅局限于高招工作中。

  采访中,不少人大代表表示,将维护教育公平确立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应该是现阶段教育发展的一个大方向。“阳光工程”体现了一种国家层面追求教育公平的导向,对教育实践有着不容忽视的指导意义。一些人大代表还建议,在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公平优先效率的原则;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则坚持公平和效率并重的方针。并以此为指导,发挥导向性功能,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以生为本谋求集束化“阳光”效应

  从全天24小时不停歇的高招咨询热线和网络,到全校上百名工作人员夜以继日的辛勤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说,每年的招生季节,无论考生多晚打来咨询电话,学校都有专人值班负责解答,对网上的咨询信息也会尽快予以答复,这是一种服务意识。

  “阳光工程”不应仅限于高招工作,实际上应该是包括学校政务公开在内的,学校日常运转和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种体现集束化效应的好措施。从学校的建设、管理,到对学生的收费情况,以及涉及到学生的各种福利、奖学金评选都应该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

  “党的教育方针提出‘教育要为人民服务\',那么,学校该如何为人民服务?”侯自新代表自问自答,“既然学校服务的对象是学生,那么实现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前提,就是首先要为学生服务。”他告诉记者,最近他们学校就收到了一些考生家长的反馈,里面有些考生并没考上南开大学,但他们觉得“南开大学的服务让我们感觉很温暖”。“其实‘阳光工程\'倡导的就是一种以生为本的服务意识,这种服务意识应该适用于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侯自新代表如是说。

  转变观念让“阳光”普照大地

  “我当校长11年了,过去也‘得罪\'了不少来走‘后门\'的人,而现在基本上每年招生都很顺利,关键是现在大家的观念都转变了。”潘云鹤说,现在大家都知道,浙江大学招生时没有任何“人情”可讲的,自然也就没人找上门来,这对改变高招中曾经存在的不良风气相当有益。“其实观念的问题解决了,再加上相应的措施,其他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教育厅厅长何天淳对转变观念深有体会,他表示,推进“阳光工程”,对全社会的诚信、健康的思想观念都是一个很好的引导,“它告诉青年们不能投机取巧,要脚踏实地,要靠自身努力来达到自己的目标。在观念方面虽不能说是治本之策,但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开了一个好头。”何天淳代表告诉记者,从小的方面说,以“阳光工程”为发端的公平、公正的教育理念,体现的是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从大的方面说,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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