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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1970年01月01日

  同志们:

  2011年对于全国教育工作来说,至关重要,非常关键。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中国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今年是我们党成立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关于2011年的工作,教育部工作要点作了全面安排,各位副部长分别作了重点部署。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围绕2011年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特别是落实问题,讲三点意见。

  一、全面落实是当前教育系统的紧迫任务

  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描绘了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指明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方向,明确了各级各类教育的目标任务,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现在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抓好落实。落实,是2011年全国教育工作的关键词、核心词。抓好落实,这是中央要求、人民期盼、工作所需,既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也是对我们的重大考验。

  一是中央的明确要求。2010年10月1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重大举措,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重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温家宝总理要求,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和改革试点。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总结讲话中明确指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任务,是教育战线的主要工作。

  二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期盼。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系着每一个孩子的前途命运。广大人民群众特别关注教育,强烈期盼把教育办得更好。在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之初,人民群众期盼出台一个好的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出台之后,人民群众期盼尽快落实。群众评价我们的工作,既看纲要写得好不好,更看落实得好不好。制定一个群众满意的规划纲要不容易,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则更难。马克思有一句名言,“一个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现在最关键的,就是把教育规划纲要付诸实践、见诸行动,一项一项地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是教育工作的迫切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面临这样的问题:不少事情过去不是没提过,不是没说到,而是提出、说过之后只是热闹了一阵子,最后不了了之,没有真正落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工作不落实或落实得不好,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不放心、最不踏实的问题。事实一再告诉我们: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不抓。我们必须下定决心,抓紧落实,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以真抓实干、一抓到底的精神和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教育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教育改革发展的信心,对教育部门的信任。

  四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这是最根本的一条。我们党是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央的精神、人民的要求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深入分析问题,切实解决问题,踏踏实实地做好工作。教育规划纲要作为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国家意志,反映了人民意愿,作为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和中央大政方针的严肃性,坚决地、无条件地把教育规划纲要落到实处。“实干兴邦,空谈误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兢兢业业从每一天、每一件事做起,在各自的岗位上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我们天天讲素质,不干事的人就是最没有素质的;我们天天讲马列,不干就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我们天天讲创先争优,不抓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就不可能成为教育系统先进的党组织和优秀的共产党员。我们必须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党和国家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高度,把抓落实的问题十分严肃地提到大家面前。

  作为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教育规划纲要本身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实”,集中体现在目标实、措施实、项目实、要求实。内容上,设计了十大发展项目和十大改革试点,对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过程中,坚持边制定、边试点、边实行的原则。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全社会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半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只要下决心抓落实、下功夫抓落实,工作就会有成效,群众就能得实惠,社会也就能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归结起来,半年来的主要做法:

  一是凝聚共识促落实。及时编写印发教育规划纲要学习辅导材料,部党组成员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宣讲,举办全国省部级分管教育工作领导、省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高校主要领导干部研修班,指导学校师生学习研讨,用全教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开阔眼界、提高境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是加强指导促落实。国务院成立了20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成立了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对国家教育重大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和评估。部党组成员分别出席各省(区、市)教育工作会议,共同研究推动解决重大教育问题。

  三是积极协调促落实。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积极加强与各部委、各单位的密切合作,制定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分解重大教育改革发展项目与任务分工,多部门联合出台一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全方位推进省部共建、部部合作,构建各尽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新机制。

  四是舆论宣传促落实。及时宣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及时报道各地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研究制定情况,及时宣传各地优先发展教育、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工作领导的重大措施,及时推广各地教育改革创新成功经验,努力营造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崭新局面。

  这些既是半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今后要继续坚持的有效做法。全面落实任务繁重,我们既要看到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效,又要看到全面落实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落实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项目还处于理念化、概念化阶段,没有具体实化、细化、量化,更有不少内容还未真正启动,即使已经开展的工作,离取得工作实效、群众得到实惠还有相当的距离。半年来所做的工作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任重道远,我们务必大力增强落实意识,努力提高落实能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举措、更加积极的行动,狠抓教育规划纲要的全面落实。

  二、全面落实必须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2010年是教育规划纲要“启动实施”之年,2011年是“全面落实”之年。今年的落实工作做好了,工作局面就会进一步打开,事业基础就会进一步牢固,教育体制就会进一步完善,我们就有了更为充分的条件和把握抓好本届政府的各项教育工作,抓好“十二五”时期各项教育工作,抓好今后十年各项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规划纲要,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注重整体推进、突出工作重点。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发展,通过加强关键环节带动整体建设推进,切实增强落实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认真做好教育改革试点

  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教育规划纲要确定并启动实施的十大改革试点,既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必须认真做好教育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加强改革协调、营造改革环境。

  一要细化目标方案。制定一个好的实施方案是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环节。目前,各试点地区、试点学校都已制定了改革实施方案,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逐一提出了评审及备案意见。各试点地区和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改革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落实责任制,建立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二要制定推进政策。改革的深入推进,必须依靠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创新。要在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校科研评价标准、学前和研究生阶段资助政策、贫困地区学生营养改善政策等方面有新的突破。要及时研究出台指导性文件,颁布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

  三要突破关键点。要抓准关键点,通过关键点的突破,闯出一条科学发展的新路子。要着力加强课程教材建设,颁布新修订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启动教材修订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要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公共教育资源,有效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要扎实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方案。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创造条件。要着力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坚持和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制定办法,促进高校章程建设。

  四要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试点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解决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要研究制定2012年实现4%目标并保持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地教育投入工作。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完善推动地方政府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机制。要改革教师管理制度,建立中小学教师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职业准入制度。要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实施意见》,健全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要创新民办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五要加强分类指导。各项教育改革试点的内容不同,面临的形势任务相同,各地各校实际情况千差万别,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必须强化分类指导。要充分尊重和鼓励各地各校的改革首创精神,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目标上保留一定幅度,不搞一刀切;模式上多一点允许,不搞一个样;进度上也多一些引导,不搞一阵风,最终都要以干成事为准,以有实效为准,以群众满意为准。

  (二)稳步实施重大发展项目

  教育规划纲要还确定了本届政府实施的十个重大发展项目,这些项目涉及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这些重大项目,不能就项目论项目、不能就投入论投入,要突出制度建设,突出标准建设,通过项目的设计实施,逐步建立依靠制度、依靠标准推动工作的有效机制,形成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要加强统筹指导。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协调好各方面关系。要明确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职责。中央做好制定政策、宏观指导和推动发展、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项目设计实施指导工作。省级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确定省级及省以下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市、县因地制宜实施相关项目。要统筹规划项目布局,统筹项目建设内容,统筹已有项目与新增项目,把握好各项目的启动时机和建设规模,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做好一个。

  二要制定行动计划。实践证明,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是抓落实行之有效的办法。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计划、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制定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

  三要完善各类标准。标准是投入的依据、监管的依据和问责的依据。组织实施好各项重大项目,首先要完善标准体系,努力做到用标准加大投入、用标准加强监管、用标准加强问责。要研究制定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中小学校长专业发展标准和教师教育标准,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生均拨款标准。

  四要扩大优质资源。优质教育资源不足,是我国教育事业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实施重大教育发展项目要着力解决的问题。要推进形成加大教育投入的长效机制,努力扩大各级各类教育优质资源供给。要坚持以发展促公平,通过扩大中小学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支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推进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深入实施特色学科重点项目,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顶层设计、整合资源,问题切入、以用为主,认真抓好教育信息化建设,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五要加强评估考核。每一个项目,都要明确实施进度和考核指标,保证可操作、可监控、可评估。要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教育重大项目的布局和实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真实意愿。特别是农村学校布局,要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状况,确保布局的合理性、前瞻性和项目的实效性。要建立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机制、重大项目进展专报制度,强化对重大工程项目和惠民资金的监管。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面检查。10项改革试点,每一项都有一个专家咨询组,同样,10个发展项目,每一项也要有一个监督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保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是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前提,关系社会稳定大局,越是在改革处于攻坚克难的阶段,越是在发展任务繁重的时候,越是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对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2011年是我们党建党90周年。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精心设计、组织好纪念活动、主题教育活动、访问活动、表彰活动。要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科学发展。

  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网络、电话等渠道。加强信访工作,实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帖处理情况办结制度、通报制度,凡实名反映情况的,要做到件件回复、限时回复,依法按政策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要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10项措施,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教材散滥问题,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制定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要制定招生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和调整高考加分,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专用银行卡,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要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对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四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化解工作。要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要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提高学校安全防范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紧紧围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两大战略重点。实现我国教育“由大到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关键是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无论是推进教育改革试点,实施重大发展项目,还是维护和谐稳定,都要始终紧紧围绕而不能偏离这两大重点。

  要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重大发展项目的实施要针对薄弱环节,坚持雪中送炭。在全国或一省范围内,从项目的整体设计、评审立项到经费分配,都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在同一城市和县域范围内,要向薄弱学校倾斜;在不同群体中,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和孤儿倾斜。要通过改革试点,完善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的领导体制、经费分配机制、教师流动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机制和学生资助体系。

  要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改革试点要探索突破影响质量的关键环节,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和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发展项目要突出加大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水平和促进优质资源共享。要深化教育质量问题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适合中国国情、具有国际视野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管监测;创造条件发布有关教育教学质量报告。

  三、全面落实必须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通过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解决落实的动力问题,通过实施重大教育发展项目,解决落实的抓手问题,还要通过转变职能和作风,解决落实主体也就是教育系统的精神状态问题。为政之首,贵在力行,重在履责。实践证明,规划可以复制,思路可以借鉴,唯有落实者的精神状态不可替代。没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改革试点落实不好,发展项目落实不好,维护稳定落实不好,最终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也落实不好。

  一是更新观念。抓落实,首先要抓思想观念。一要用新的理念指导落实。各地各校要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动员,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不仅要做持久学、深入学的表率,而且要成为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成为勇于探索、善于思考、敢于实践的模范。二要满腔热情抓落实。落实就是工作,工作就是落实。在当前这个特别重要的阶段,教育系统的全体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深厚感情体现在落实行动之中,一心一意抓落实、聚精会神抓落实。三要创造性地落实。创造性地落实,就是要努力做到把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国性目标具体化为地方性目标,把教育规划纲要的思路细化为本地的政策措施,把别人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本地的有效举措。

  二是转变职能。转变职能,是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抓好落实的关键环节。一要增强服务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切实履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要大力增强服务意识,主动热情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师生服务,努力建设高效、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要坚决简政放权。坚持依法治教,界定政府和学校的责、权、利,把政府该管的切实管好,把不该管、管不好的坚决放开,克服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现象。要修订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研制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历高等学校的具体办法,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教育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该清理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三要科学评估评价。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必然要求政府加强评估评价。要按照新的设计、新的标准、新的方式开展高校教育教学评估。要指导高校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学基础数据信息库建设,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是改进作风。作风决定落实,落实体现作风,完成艰巨繁重的落实任务,必须要有好的作风。要按照党中央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正学风。切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把政风、行风、学风建设作为2011年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载体,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围绕“全面落实”,狠抓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三风”建设,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教育系统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中的新变化、新气象。一要着力加强政风建设。要大力倡导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政风,坚决反对不思进取、庸懒散慢。要认真解决一般性工作布置多、一般号召多、虚话多、浮在上面多的问题,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创先争优,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要切实改进会风,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和时限。要大力提倡优良文风,真正做到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二要着力加强行风建设。要大力倡导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行风,坚决反对敷衍塞责、麻木不仁。要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忠实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全面分析、认真研究、努力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和种种不正之风。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要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巡视、审计制度,采取通报、公告等形式,提高巡视、审计结果的利用度。要建立并发挥好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的作用,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制定出台《高等学校总会计师管理办法》,试行对直属高校总会计师由教育部直接委派,推动高校纪委书记异校任职。三要着力加强学风建设。要大力倡导淡泊名利、科学严谨的学风,坚决反对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要完善学术规范,加强教育引导,将校风、教风、学风考核结果作为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要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形成重质量、重效益、重长远的正确导向。要严肃惩处学术不端行为,坚持“出重拳、零容忍”,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公布一起。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青少年学生养成勤奋好学、诚实守信、踏实严谨的良好品质。

   四是强化监管。推进工作落实,既要慎始又要慎终,尤其是慎终于始,加强监督检查。一要强化督查督办。对于重大事项,要紧紧抓住、全力推进,不论困难多少、阻力大小,只要是看准了的、确定了的,都要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紧抓不放,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盯住落实,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实现突破。各级教育部门要以落实工作为重点,健全充实督查工作机构,完善督查工作办法,切实加强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建立重点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公告制度,坚决防止几个月甚至几年过去,问题依旧,工作没有实质进展。二要强化信息公开。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落实。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深化校务公开,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各种可能的渠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三要强化行政问责。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决策失误、落实不力、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健全机制。没有有效的工作机制,再好的规划、再好的政策也难以保障落实到位。一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正确、切实可行,是抓好工作落实的前提。要完善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政策和文件出台后,要加强跟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要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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