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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阳高中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为营造我校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

洁、健康的和谐校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校内控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

  长:吴颖超

副组长:刘炎西 冯书伟  刘秋珍  吴向辉

  员:杨  冯朝现  王北贤   

控烟办公室主任:杨 

控烟劝阻员:康小铭  王海民  王瑞生  姜银超  孙秋玲 

石国锋   

控烟监督员:吕朝霞      王振凯  曹亚强及所有班主任。

二、控烟规章制度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保证控烟制度的落实,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

2、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禁止在本校任何区域内吸烟。

3、学校醒目处设立禁烟标志,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实验室、图书馆、操场等公共场所均张贴无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4、针对我单位的外来宾客进行禁烟条例的宣传。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不向来宾敬烟、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和教师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对于不听劝阻在校吸烟的外来人员,请其立即离开校园。

5、成立控烟志愿者组织(学生),倡导全校师生在校内外的公共场所做好控烟禁烟的宣传表率,树立良好的师生形象。

6、充分利用体育健康教育课、安全教育课、黑板报、广播、校园网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7、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本处室的禁烟工作,各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学生的禁烟工作。

8、控烟奖惩制度将于绩效挂钩。

9、学校服务性岗位人员(基建施工、保洁、保安及食堂从业人员等)在校内任何区域吸烟者,首次批评教育处罚20元,再次违反处罚50元并通报全校。第三次违反并教育无效者,禁止入校。

10、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所有公共场所吸烟现象进行监督。凡发现吸烟者或有烟蒂的办公室,严格按照奖惩标准执行。

11、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香烟,若有违反,除通报批评外,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追究有关管理人的责任。

12、开展无烟办公室、教室、级段评比。学校控烟工作是学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事关学校形象和学生、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在此,学校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做好控烟工作,争做控烟表率。

本方案从20144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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