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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代国家制度的新思考

发布时间:1970年01月01日

对现代国家制度的新思考――从奥运成功举办看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

●我国的政治体制是超越西方政治制度和中国传统体制之上的现代国家制度,具有旺盛的活力和明显的优势。

●民主是个好东西,集中也是个好东西。有民主又有集中,则是更好的东西。不能只讲一个东西好,相对另一个就不好,既不能用民主抗拒集中,又不能以集中排斥民主,那样在哲学上和实践中都是不能成立的。

一、我国的政治体制是超越西方政治制度和中国传统体制之上的现代国家制度,具有旺盛的活力和明显的优势

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取得巨大成功,北京实现了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承诺,中国向世界奉献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会,留下了不可复制的奥运遗产。其中之一就是让世界重新认识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国内理论学术界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上出现的一些模糊乃至错误的观点和倾向,如认为我国三十年来的改革只有经济改革而没有政治改革、我国的政治体制仍然是集权政体、不如西方的选举制度、两党制或多党制优越等,笔者认为,通过北京奥运会这个重大的社会实践,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政治体制的认识有一个大的提升,对一些错误观点加以辨析和澄清。

一、我国的政治体制是超越西方政治制度和中国传统体制之上的现代国家制度,具有旺盛的活力和明显的优势

近二十年来,中国经济一枝独秀,引来西方国家的关注甚至嫉妒。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是中国政治体制的有力支持。关于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一些西方政治家和学者在奥运会之前已有一些认识,但他们不愿公开承认。而中国以前所未有的成功向世界奉献了一届无与伦比的奥运会,使西方世界感到震撼。奥运会举办过程中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展现出的强大组织力、无可比拟的社会动员能力、万众一心的社会认同感充分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

1、北京奥运会展示了中国现代国家制度的优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构建一个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有机统一、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国家体制。这一体制的建设基于先进的价值观之上,并超越和克服了西方政治制度和中国传统体制的弊病和不足。

按照现代政治理论,现代国家制度是人类社会创造的最有效的组织单位,是现代社会的核心元素。其显著特征有:一是法治完备,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法律体系;二是民意表达有一系列的规范,建立起保护公众表达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国家的政治、社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一整套保障决策科学、民主的程序;四是国家政党、行政机构、社会组织运行高效,能够保证社会、经济的高效、平稳、低成本运行;五是有一套体现现代人类文明的观念,如法治、科学、人权、爱国、民主等观念的价值体系。

从政治学角度看,西方国家的政体形式,一般认为包括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两种形式,但从科学意义上看,所谓民主制度和集权政体都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国家制度。以民主制度而言,自资产阶级革命以来,已历经三百多年,它的历史局限性在全球化时代非常明显。而且由于西方各国自诩这种制度“先进”,不思改进,其弊端日愈显现。作为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形态,民主制度只能称为近代国家制度。由此看,现代国家制度是一个比民主政体层次更高、内涵更广的政治概念。有人认为只有民主制国家才是现代国家,这显然是一种把民主制看作是现代国家的惟一条件、从而把现代国家内涵狭隘化的观点。现代国家与国家政体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有了民主制的一些形式如选举,也并不意味就是现代国家。因为选举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它的产生比现代国家的历史要长,希特勒是通过选举上台的,但并不能说当时的德意志第三帝国就是现代国家。在非洲一些国家,选举搞得很早、范围很大,但从其法治程度、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运行效能等方面综合来看,却很难称得上是现代国家。

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综合国力明显增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已步入现代国家的行列。而北京奥运会上,场馆设施现代化程度之高、志愿者服务之热情、赛事组织之科学严密,各项机构运转之高效,都体现了一个现代国家的风貌。就连美国总统布什在谈到北京成功举办第29届奥运会时也表示:这是“展示中国作为现代国家的一个机会”。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并不断完善的政治制度,是集民主与集中的优点于一体,集中西价值观的长处于一身,日益呈现出西方政治体制和我国传统政治体制所不可比拟的优势。

2、不能把选举看作是民主政治的标签。

通过分析北京奥运会所展现出来的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势,理论界对我国政治制度的认识度应有一个大的提升,对西方的选举制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近年来,西方一些人把选举作为民主政体的标签,以是否举行普选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民主、一个政体是否为民主政体的惟一标准,把选举作为向中国及其他发展中国家推销民主的一个重点。国内也有观点附和认为,只有实行普选产生的民主政体才具有合法性,才能产生民主政治。不实行普选,只能是集权政体。此种观点谬之远矣。

毋庸讳言,普选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使人民的意愿得到相对充分地表达,这使得普选产生的政体具有形式上的“正当性”。但这种“正当性”仅仅是象征意义上的,并不代表全民意愿。在西方国家的选举中,选民仅是全体公民的一部分,有的国家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不足国民总数的一半,而选举中胜出的候选人的得票率有时仅有48%47%的微弱优势。那么试想,48%的选民的意志实现了,这些选民的意志能代表全民意志吗?显然不能。因为一部分选民的意志实现,就意味着另一部分选民利益的牺牲或丧失。这种相对民意只是一种获得公权力的手段,并没有体现出全民意志的民主性。

众所周知,在西方的选举制度中,选举实质上是金钱操纵的候选人之间的角逐,巨额的选举经费使选举变为“金钱笼子中的自由鸟”,成为精英把持权力和限制大众权利的合法手段。如在美国本土和欧洲一些国家,普选均受到很多批评,美国大选的商业化和金钱化已经为很多人所诟病。就连美国总统候选人奥巴马都直言不讳地承认,竞选需要钱。去弄钱的过程就是一个产生腐败的过程,拿了钱,就要照顾提供金钱者的利益。在西方很多国家,选民对选举的兴趣和热情逐年走低,民意低迷成为笼罩在西方选举制度头顶的一大阴霾。

还要看到,在某种意义上说,竞选实际上是对选票的争夺,为了争夺选民,就要不断发掘各个社会群体的特殊利益,强化各个群体对自身利益的诉求,这样就无形中激化了社会的对立情绪,不利于形成社会共识,增强社会凝聚力,甚至会起到撕裂族群的作用。例如,台湾地区仿效西方搞竞选,民进党在选举中大搞民粹,采取强化分歧、突出矛盾的策略,并以此建立和巩固自己的选民队伍。其结果导致政党恶斗、族群分裂、社会动荡、经济下滑。

泰国是一个公认的民主国家,但近来国内陷入混乱,由泰国人民民主联盟发起的示威,沸腾不止,就连大刀也开始在“街头政治”中挥舞。现任政府刚选出不到两年,大选失败的“少数”派就大闹不止,非要民选政府下台,这有何合法性可言。而且为了显示民主,不能采取法律手段。国家动荡不已,这是民主的表现,还是对民主的戕害?有人说这是因为泰国的民主还不是很成熟。那么日本自明治维新建立资本主义制度已一百多年,应算是成熟了吧?!但事实如何?执政的自民党总裁连续两届因民意支持度低、政策无法推行,执政不到一年就黯然下台,十年之间换了九任首相,十几年经济停滞不前,大量经济社会问题得不到解决,政府和政党没有执政能力,这能叫成熟的民主政府吗?这难道是民主制度的优势?由此看,一个政体是不是民主政体不能看是不是具备了某些形式,关键是要看它是否建立在法治之上,能否建构一种科学的监督机制,能否把民主与集中合理地结合起来,使个人权利和国家权力都能得到合理地行使。

3、两党制不等于有效监督,更不能与民主政治划等号。

有观点认为,西方的两党制是实现监督的有效形式,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应走两党制或多党制之路。这种想法是缺乏科学论据和事实依据的。

建立一个科学、高效、适合各自国情的政党制度,是一个现代国家保持政治稳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但政党政治只是政治体制的一个方面,并不决定国家政体的性质。一方面,政党的性质是由它所代表的民意的性质决定的,政党与民主并无必然的联系。在西方资产阶级两党制或多党制下,轮流执政似乎很民主,其实不管哪个政党执政,都必须符合西方社会的价值观,都必须维护各重要集团的利益,这一根本点不会因为执政党与在野党的换位而改变。美国的民主党与共和党只是在诸如税收、堕胎等一些无关乎国家体制的问题上表达着各自不同的“政见”,而在维护国家根本制度和大财团的利益上,二者并无根本区别。

另一方面,在一个现代国家,政党数量的多少与政体的民主程度也无必然联系,能否代表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不能机械地根据政党的多与少以及是否实行政党轮流执政来判定。如新加坡一党长期执政,却被世界公认为典型的现代国家。人民行动党认为,西方“政党轮流、多党纷争”的政党制度带给新加坡的只是“连绵不断的动荡”。而且,他们认为,多党竞争制度下极有可能导致极端分子甚至投机分子上台,影响政治的稳定。新加坡的政党制度启示我们:在政体的模式、体制、机制的选择上,必须走出将民主等同于监督、将民主等同于两党制或多党制的误区。台湾的陈水扁就是一个政党轮替出的怪胎。在野党不仅未能监督,他竟在任内大肆洗钱,将巨额资产转移海外,但台湾自身并未发现,而是国际机构调查才揭出丑闻。但就是现在,台湾也无法将陈水扁绳之以法。这岂不是对“民主意味着监督”这一观点的极大讽刺?而实行所谓民主制度的一些亚非拉国家,如印度、智利等,腐败现象极为严重。而美欧国家也不过是通过将利益输送合法化来保护和掩盖腐败。

二、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基于先进价值观之上的现代政治制度

北京奥运会取得巨大成功,除得益于中国特有的政治制度所带来的强大组织力、社会动员能力之外,还与我国政治制度架构中所蕴含的价值观比较先进、合理有关。

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价值观上看,西方价值观过于强调个人的权利和地位,强调冲突而不是协商解决矛盾。这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有利于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发展,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过分地强调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整合,不利于社会共识和国家利益的实现,更不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印度以西方价值观来支撑和设计本国政治制度,实行西方的议会制,议而不决,不能形成有效共识,严重制掣了印度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整体进步。前苏联、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照搬西方政治模式和价值观进行民主改革,“个人价值至上”、“个人利益不能侵犯”成为一些寡头对抗政府的借口,结果国家失去凝聚力,社会治理崩溃,国家四分五裂。所以,在社会进步没有达到相应程度的时候,过分地强调个人自由,最后导致国家和社会担负的成本过大,这样的个人自由将变成社会的灾难。近20-30年间,曾经创造生产力奇迹的西方国家,陷入了低增长的怪圈,美国近来发生的严重金融危机,是这种自由主义末路的表现,是美国制度神话的破灭。而全球化竞争中,一些并未实行西方政治模式的新兴国家,却保持了经济的巨大活力和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

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重集体,在政治设计中也是重权力的相对集中。但是要看到,过分强调集体的价值,容易抹杀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导致国家权力过分集中。这也是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最大弊病。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的近三十年,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设计,剔除了中国传统价值中忽视个人价值的不足,吸收了传统的“民为本”思想和西方价值观中强调个人价值的一面,把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结合起来,把发展民主与完善法治结合起来,把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把民主与集中结合起来,既能有效发挥公权力集中调配资源的能力和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又大力发扬人民民主,强调个人的创造性,充分保障私权利的实现,从而在价值观上实现了对西方价值观和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超越。

西方国家在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和政治模式的时候,把本该是形式多样的政治体制简化成一人一票的竞选、简化成两党制。这本身是对民主的最大伤害。一些国家处处以老大自居,不仅思想上固步自封,而且在实践中也不能容忍和接受其他国家新的不同于自己的道路和模式,甚至稍有不同,就以异端视之。而且,一些国家在民主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如在对待格鲁吉亚问题上,美国称,俄罗斯是专制国家,格鲁吉亚才是民主国家,认为俄罗斯的民主是虚假的。孰不知,梅德韦杰夫亦是全国普选出来的总统,而且得票率比布什在美国当选的得票率高得多。为什么美国说俄罗斯不是民主国家?因为俄罗斯对美国不俯首称臣。在解决科索沃问题时,美国提出“人权大于主权”,而如今在格鲁吉亚问题上,美国又提出“主权大于人权”。类似事实都说明,美国实行的是双重标准。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一种政治制度是完美无缺的,包括资产阶级的政治制度,也包括社会主义的制度。所以,完善现代国家制度,在价值观上一定要树立一种新的内容:即将国家的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效地整合起来,既能充分调动个人的能动性、维护个人利益,又能充分发挥国家整合资源以实现其维护公共利益的功能。只有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有机统一的政治制度才是最科学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是个好东西,集中也是个好东西。有民主又有集中,则是更好的东西。不能只讲一个东西好,相对另一个就不好,既不能用民主抗拒集中,又不能以集中排斥民主,那样在哲学上和实践中都是不能成立的。

三、透过表象,全面客观看待政治制度的优劣

当前,社会上有这样一种倾向,即观察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不是看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而是只看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仅仅停留在一些表象上。如有人以为,西方国家选举搞得热闹,其政治制度就有活力。这是一种仅从表象来观察政治制度优劣的肤浅观点。

观察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应当具有辩证的、历史的观点和发展的眼光。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内容决定本质,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并不取决于其表现形式,而是决定于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从最终意义上讲,是一个国家的性质决定这个国家的政治形式,决定了其政治制度的优劣。另一方面,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也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不能脱离历史条件绝对地断定某一政体形式是先进的或是落后的。如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相对封建主义制度来讲,从一开始对生产力的发展、对个人个性的张扬乃至社会的进步都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其政治体制表现出了自己的优越性。随着历史的发展,其弊病日显,而且相对比之新生的制度来讲,它又是落后的,其优势是相对的。所以,观察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不能混淆这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本质与形式的关系,否则就会得出片面甚至错误的结论。

从发展的观点看,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越性的表现并不是凝固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可以通过政治体制的调整、改革来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自诞生之日就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虽然目前较发展了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尚有很多待完善之处,但它从本质上是先进的,是优越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在制度运行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身改革的不断推进,它将日益显露出自己的优势。

当然,说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先进并不意味它完善无缺,它的一些制度形式要在实践中通过不断改革来完善自身。同样,说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本质上的落后并不意味着它一无是处,它的一些体现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制度形式、管理方法仍然可以为我所用。若因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本质上的落后就将其一概否定,或者因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上的先进就固步自封,都不是科学的做法。

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要打破迷信,循序渐进,坚持走“中国道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为了更好地发挥我国政治体制优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打破迷信,循序渐进,坚持走“中国道路”。

1、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解放思想,破除迷信。

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推进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同样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破除迷信。首先要从迷信西式民主的窠臼中摆脱出来。客观地说,中西政治体制都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中国总体上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不断借鉴西方政治制度中一些体现人类共同文明成果的形式和做法,特别是在权力监督和制约方面。但是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发展中国家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要破除对西方体制的迷信,不能盲目照搬照抄别国的政治模式,而应立足于本国国情并遵循现代市场经济和政治发展的要求,构建既适合自己又符合社会发展潮流的政治发展模式。

其次,解放思想还要从历史阴影的窠臼中摆脱出来。任何政治制度在探索的过程中,都会有曲折,任何国家在自己探索的道路上都可能犯错误。中国也不例外。但是我们既要从错误中汲取教训,更不能陷于错误的阴影中丧失自信。要立足现实,看到中国政治模式的巨大优势,树立自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

最后,解放思想还要从教科书、从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中摆脱出来。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方法论不是教条,处处用西方的民主模式、理论来看待中国固然不对,同样,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来指导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也是行不通的。民主政治建设只有以发展中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破除各种各样的教条和迷信,实事求是,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

2、政治体制改革在操作上必须有可行性,必须循序渐进而行。

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我国的改革探索出了一条渐进式路径。实践证明,这是一条符合国情、高效稳健的改革之路。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要走渐进式之路。

我们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历史发展是一条“单行道”,一旦搞错了方向、走错了路,想回头就难了。政治体制改革有一个前提,即不能为改革支付巨大社会成本。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在实践上要有可操作性,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步一个脚印地扎实推进。是民主多一点还是集中多一点,必须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进程来适度把握,绝不能走极端,搞“休克疗法”。任何一种形式的极端都会造成灾难。渐进式地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在一个短时间内看,似乎步子迈得小了,前进的速度慢了,但如果一步一步地扎实推进,不发生大的曲折和反复,这样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从总体和全局上看,前进的步伐可能并不慢。前苏联和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在进行政治改革时,在方法和步骤上采取剧变的方式,结果不仅丢掉了社会主义的方向,而且造成了长期的政治、社会动荡,最终遭殃的只能是人民。

3、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不断推进和完善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揭示,认识是一个过程,实践也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我国政治制度建设也是一个不断发展推进的过程。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半个世纪以来的经验说明,要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更为广泛的社会生活中实现这一本质,使这一本质所具有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不能以为政治制度建设达到一个凝固的目标就会终止。西方民主政治逐渐丧失活力,与它自身不思进取,自认为“终极”、“完美”有很大关系。而中国则能看到自身的问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中国的政治发展进程充满了活力。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要有发展的观点,要看到时代发展了,问题也会改变,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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